全国竞赛规程
一、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:
中国无线电运动协会。
二、竞赛时间和地点:
2000年8月11日至17日同在北京市举行的全国青少年竞赛同时举行。具体
竞赛时间见今年第贰期会刊通知
三、参赛对象:
全国各个人业余电台。
四、竞赛项目:
全国各业余电台同特设业余电台联络波段和次数的竞赛。
1. 7MHZ 波段通信赛;
2. 14MHZ波段赛;
3. 21MHZ波段赛;
4. 全部波段总分赛。
五、参赛资格:
全国所有取得电台执照的个人业余电台均可报名参赛。
六、裁判员和仲裁:
由中国无线电运动协会指派。
七、录取名次和奖励:
1. 7MHZ个人前10名;
2. 14MHZ个人前10名;
3. 21MHZ 个人前10名;
4. 以上三项总分相加取个人全能前10名;
5. 凡取得个人名次者颁发奖状。
八、计分方法:
九、报名:每联络一个由不同操作员操作的中国特设业余电台得基本分5分。40分本日得分为基本分(50+40)×系数分2 = 180分每增加一个波段即得一个系数。
联络内容要求有对方呼号、信号报告、姓名、地址,否则按无呼号不得分,无信号报告扣壹分,无姓名、地址各扣除0 5分的标准予以扣分。
每天算一次得分,最后将8月11—17日相加得总分。
计分举例:(8月11日)7MHZ联络10台次得50分+14MHZ联络8台次得
将11日至17日每日成绩相加即得全部竞赛总分。
参赛者要将全部竞赛电台日记复印件、分日计分、总计分以及分波段总得分于9月15日前一并上交CRSA竞赛总部(逾期不计成绩),由裁判委员会最后判定成绩。
2000年7月30日前报名,报中国无线电运动协会
(地址:北京6106信箱,邮编:100061)。
十、器材和经费:
1. 所有参赛设备由个人解决。
2. 参赛者交报名费10元,以作为裁判和邮资等费用。